老威海分家那些事
刘吉光
老威海乡村,过去家族几支合居的现象很普遍。由于种种原因,分家几乎是大家庭必然要面对的一件大事。因分家涉及财产分割等复杂的问题,口说无凭,立字为据,分家文约应运而生,一般写在大红纸或红布上,常见的形式有“分书”、“分单”、“分据”、“阄书”等。笔者在收藏地契时,附带收集了数份清代、民国时期的分家文约,从中可以领略了解老威海分家习俗的大体面貌。
一、分家缘由
从笔者所收集到的几件老威海分家文约中可以看出,分家的缘由,除了旧有家庭已完成其传宗接代的使命外,还由于产生了各种实际问题。由于人口过多家庭过大,在生产、生活中必定会有矛盾发生,当矛盾激化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分家,正如喜剧电影《喜盈门》中仁文爷在分家这场戏的开场白说“树大了分杈,儿子大了分家”。因此分家的缘由,一是因家不和,矛盾突出,二是因家务繁杂,难以同居。如一份民国十年的分书上载明:
兄弟XXX、XXX、XXX三人,勤惰不一,手足不睦,难以同居,兄弟商议,请到亲属,将祖遗房屋田产、口粮、家什,均等搭配均分,阄分之后,此照单管业,各立门户,永不相争,今立分单各存一纸为据”。可见,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和是造成分家的主要原因。
二、分家原则
分家析产从酝酿、分析到立书这一整个过程,在老威海基本大同小异,但在文登、荣成一带略有所差异,即使同处一邑,一道之隔的路南路北,往往也不一样,但其目的和作用是相同的。分家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分法,清代一般是以长子长孙为主要继承人,长支虽然分得的财物与其他兄弟一样,但可以有优先居住祖屋的权力,其他兄弟是不可以的,用老威海话讲是住“老祖居”;民国以后,父母疼爱幼子(民间称为小老生),规定分家后由幼子住祖居,其他兄弟不得相争。荣成民间还有个规定,谁住祖居,父母就和谁一起过生活,其他的儿子按分书给老人提供口粮和零用钱,父母只住一家,不会轮流到其他儿子家里吃住;还有一个原则,兄弟之间分家,不考虑各人的子女多少,只是将财物均等分成若干份,兄弟各得其中一份。
分家的基本原则是老家庭房地产、物品等,不论财产多少在兄弟之间平分,分家内容:从田房、口粮、牲畜、农器、什物等,均列出清单在分配之列。如图三是一份光绪十七年十二月的分书,书载:土地三段三亩六分,杨树二株、、、、、均劈(分)。图四是一份分家析产的清单,共列明大到桌子、家具,小至猪食槽、茶壶等二十五件,可见分配之细致。值得注意的是,分家中不可忽视的一点是,绝大多数分家人在分配财产前,会先留出自己养赡产业,分家契约中把传统的养老及老人百年之后殡葬费用等问题都想到了,都会明确书写在契约中,如图一的分书就记载:分家之余款壹仟肆佰文,做为邹氏生老病葬之费。
三、分家立约、中人
清代、民国时期,主持分家的立文约人,一般是父家长或祖父,父家长身故,母家长直接以自己的姓氏立分家文书,反映出妇女在分家中权利、作用和地位。
民间进行分家时,为防止日后分家双方因文约内容发生纠葛,就会邀请家族族长、亲戚或当地比较有名望的人做中人。在没有相关法律条文的当时,有中人作证,文约就有效,可以说是一纸文书办大事。
中人是立约人请叫的,在分家中起中介作用,是分家中的首席角色,主持分家。中人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请族中尊长、叔伯近支,民间有个约定俗成的规定,老舅不在现场,分家是不能算数的;二是请村长、族长、同族兄弟等主持分家。一般中人有2-3个,分家文约上都有中人的签名。一方面,说明了亲人之间不可割断的血脉,另一方面,也表明当时来自家族的宗法监督也是不可忽视的,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社会及个人行为。图一是一份民国十三年正月二十日邹氏重立的分书,其族长及中人就有十一位之多,并分别在名下画押,可见当时形式之隆重。
四、分家拈阄、密押
分家通常是请族中长辈、亲娘舅共同主持,直接动手操作,将家产先拨出养赡父母的部分,在不偏不倚,高低品搭均匀,分成若干份,做成纸阄,并冠以名称,制成“阄书”。阄书编定,则令诸分家者对宗族、或对神灵、或对上天,焚香跪拜拈阄,只能听天由命,拈着的阄即为本人分到的家产。如图二是一份光绪二十五年正月十六日文登县谭家口村谭氏兄弟的分家文书,书中载明:谭氏兄弟二人不能同居饮食,同亲属阄分土地,结果谭兄分得地六亩,谭弟分得五亩。
从这几份分家文约中,还可窥见过去密押防伪的奥秘。代笔人按各自拈到的阄,所分到的房地产、物品等,书写成各自所执的正式分书。再将参与分家人的正式分书两份重叠,画押日期或书写一词句为密押。图一的分书中密押是“分书”二字。
分家,本是家族繁衍发展的内在需要,是一种无可厚非的社会现象和民事行为,现实中分家有喜有怨的情况事有发生。据《威海市志》(1986年版)记载:“蒿泊公社冢里大队妇代会主任戚其香,结婚二十多年,一直与婆婆住在一起,婆媳之间从未红过脸、吵过嘴,事事和婆婆商量,她让婆婆当家,年底开支不管多少钱都一把交给婆婆,1974年她们分了家,可是饭还在一起吃,家具一起使用,1980年生产队没征得双方同意,就将俩家的年终分配算在一起,婆媳俩都高兴,全家皆大欢喜”,创造了和睦家庭的典范。然而,有的家庭由于财产分割的不公平合理,就很容易疏远、伤害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关系,甚至与父母反目为仇,兄弟之间大大出手,同室操戈,对薄公堂的也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影响了几代人的情感,这就与和谐家庭相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