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代销店的前世今生
威海经区国税局 刘吉光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乡下几乎每个村都有一个小商店,可以买到日常生活和生产资料用品,那就是供销社在各大队设立的代销店。代销店的称谓,有的地方叫供销点、零售点或乡社,它的作用是供应农村社员生活、生产需要,满足人们的需求,是一个基层的商业分支机构。
代销店的兴起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是计划经济时期,供销合作社作为商业机构,是满足农村、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组织农村商品购销的主要渠道,是联系城乡的商品流通、生活资料供给的桥梁和纽带、是计划经济时代物资供应的唯一渠道。
人民公社时期(1958-1983年),县供销社在每个公社都设有一处供销社,按当时的管理体制称为基层供销社(简称基层社),其职能主要是销售商品物资,其次是收购农副产品。为了满足农村需求,在每个公社大的村队或片区由供销社设一个直属的零售点,其人、财、物全是基层供销社经营管理。在小的村或地域位置偏僻的村,设立代销点,其职能同基层社一样,即销售人们常用的日用百货、烟酒糖茶等,又收购中药材、毛皮、废铜铁等。因此,代销店的标准称谓是“代购代销店”(简称双代店)。
所谓代销,是供销社(委托方)和村(受托方)事先签定合同,委托方提供货物来源,制定商品价格,按规定保管、销售商品;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按销售额或收购额提取手续费的业务。按习惯的做法,这个合同一经签定,有效期达数年或数十年。代销员的人选确定,一般选择品貌端正,有文化、肯吃苦的青年人,大多数是男青年,也有个别女青年,也有的村是大队会计兼任,在劳动报酬上,实行供销社与村按月结算的代销手续费,收益归大队集体所有,代销员同大队其它副业项目从业人员一样,领取大队核定的工分,一般每年3000个工分。
代销员个个“身怀绝技”
代销员由于经年累月的与商品货物打交道,除了了解掌握各种商品的性能、使用和保管方法外,还练就了一身很强的业务本能,如买散酒时就能“一趸准”,买多种商品通过心算能报价“一口清”。代销员的业务都很娴熟,如包桃酥果子时,将四摞果子麻利的集中在一起,然后将四个纸脚往上一提一折叠,不用纸绳捆扎,一包桃酥果子就包好了,向顾客眼前一递,按价收款。买布料时,代销员用一把头带凹刀的木尺量好,然后顺手在量点处割一小口,两手一用力,随着“哧”的一声,布料就整齐的撕下,然后麻利的叠好,在量裁的过程中,就早已心里默算出几块几角几分,多少布票,递给顾客的同时也就报出了价格,计算的速度之快,往往令人“瞠目结舌”。
俗话说“行行出状元”,代销员这一行也不例外,在那个年代涌现出一大批“服务标兵”等业务能手,乳山县午极供销社代销员张文香就是杰出的代表,她从事代销工作多年,热情周到为顾客服务,1975年、1977年两次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范”,1978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代销员每隔几天就要到公社的供销社进一次货,然后或肩挑或推车将货运回代销点,摆上货架,方便群众。代销员是个辛苦活,购进的成箱或成袋的日用商品,还算便于运输,也不至于出现损耗,但运输酒类、煤油(点煤油灯)和酱油等液体商品,就要格外小心,这是因为当时盛运这些商品的包装物都是周转使用的,这次腾空后下次再用。周转过程中难免有损坏溢漏的,不过在运输途中真的漏溢的,也不必惊慌,代销员早已做好应急准备,并在实践中掌握了一套应付方法。如在搬运煤油中发生泄漏,就用随身携带的普通肥皂,封抹在煤油桶的泄漏处,即可解决问题。
代销员是个辛苦的活
在村人看来,代销员进货、销货,还常常“跑外”,有时能为别人办点事,自己也能买点削价的商品,表面上很风光,令人羡慕。但代销员的工作压力、体力消耗是局外人所不及的,只有干过这个工作的,才有深刻的体会。所谓工作压力,就是经营过程中商品进、销、存各个环节,都要有强烈的责任心,整天与钱、物打交道,工作再细致,也难免出现错。
据乳山县乳山寨公社贾家村王德记先生讲,他在1970年代曾在村干过多年代销员,他说最难接待的顾客是老年人和小孩。老年人记性不好,该买盐却买了糖,常常要来回折腾几次,小孩买东西后,常常贪玩,将找给他的零钱丢失,孩子的母亲到店里理论,双方谁也说不清楚,常常是代销员被“讹”,这样的事每年都会发生几次,只好自认倒霉。
除了精神压力外,体力消耗也是很大。对购进的货物和收购的废品,要进行分类整理,来回倒腾货物,笔者听现年71岁的文登县初村公社远庄的李传福先生讲,1964年,他经常到二十里外的初村供销社为供销店“推脚”(进货),当时使用的木质独轮车,进货的时候顺便捎去不是酒篓、酱油桶、糕点箱等包装物,就是收购的杂骨、废铜铁和药材等,回来时推着四五百斤各种商品,路过初张路阮下村的南坡时,陡坡长800多米,且是沙土路,穿鞋爬坡脚下打滑,只好将鞋脱下,赤脚向坡顶推去,中途还不能停下休息,一旦停下了半坡就起不开步了,推至坡顶,将人累的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可是谁能理解每件商品的背后,代销员都付出了艰辛的劳动。
代销店是人们传递信息的“驿站”
代销店的房产是大队集体所有,一般设置在村中心处或路口要道,房屋三、五间不等,有条件的还有后院,作为仓库和值更房用。店内的营业面积小的十几平方,大的五六十平房,谈不上有什么店容店貌,只是在门口挂个“代销店”的招牌。
在商品的布局摆放上,设置的是利用普通木板拼制的货架,长约2、3米,宽约半米,采用上窄下宽设置3-5层,货架的上半部一般摆放一些烟、酒、糖、火柴、肥皂、学生用品等,下半部存放大件物品,如酒坛子、酱油缸、面碱、食盐之类。如果代销店有玻璃嵌的透明柜台,那简直就是“高级超市”了,无论如何代销店店面虽少,货源还算充实,都是些居家过日子离不开的东西,除了卖吃的、用的,还卖镰刀、锄头、木杈等农业生产资料。
代销员吃住都在代销店里,这样既能方便服务村民,又能防盗。工作时间是“全天候”一天中最忙的是早、中、晚,其余的时间,村人上山干活,代销员便利用这段时间抽空去供销社仓库配货。每年“三夏”、“三秋”大忙时节,代销员也最忙,既要采购支援农田的物资,又要将急需的物资送到农业第一线,常常是村里人都熄灯休息了,代销员才关门谢客。但村民要是遇上了急事,半夜三更也会来敲门买东西,这时,代销员再不情愿,也得披衣起床,开门服务——这就是代销店的方便所在。
代销店所处的位置和性质,通常是村里的“话吧”,农忙时,大队干部习惯在代销店门前发号施令,布置活计,成了临时会议场所。农闲时,店门口常聚集一些闲人,说东道西的拉家常,就连邮电局送邮件的投递员,将暂时找不到收件人的包裹和信函,都乐意存放在店内,由代销员代为转达。
“短少”的货款回来了
那时的乡村,贫穷落后,百姓口袋里很少有现钱,遇到亲友来访,去代销店买东西应急,免不了赊账,因此,营业员都有一个本子,密密麻麻的记着村民的欠账,到了月底,必须要还清,因为每月底供销社按常规要派人对货、款进行实物盘点,帐实相符了财务事项才告一段落。
商品经营过程中是繁杂的,各种商品的化学成分、性质不同,其自然升溢和损耗也是不同的,因此,商品保管和仓储是一门大学问,自然升溢的商品主要有苏打、面碱。散装糕点、毛线等,这些商品吸收空气中的水分,自然增加重量,不会出现损耗,销售结束后一般还略有盈余。但挥发性商品,如白酒、雪花膏、煤油等,无论如何保管,都有一定比例的损耗,但在自然损耗的范围内,即使营业款短少了,报经批准做营业费用处理,不追究代销员的责任。
但是,有趣的事也偶有发生,二十多年前,笔者就听干了一辈子供销社的父亲讲,大约是1975年春天,乳山下初供销社辛庄村的代销点营业室装修时,就在营业室地下发现了老鼠洞,里面有一分、二分、伍分的硬币若干,好奇的代销员用秤一称竟达四斤之多,经盘点达32元之多。现在想来,可能是硬币经过人们手中流通,沾了食物味道,老鼠误认为是“美食”,才日积月累的攒下这些硬币。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国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实行改革开放,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队办商店和个商店群起,兴起了全民经商的热潮,代购代销的经营模式已不适宜当时的需要,代销店逐渐走向了穷途未路,最后在激烈的商潮中退出了历史舞台。